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市直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房屋租赁网格化管理,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火)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消防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村级做好应急、消防管理相关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武装、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的行政执法(消防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消防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 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生态保护、乡村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对行政执法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督促辖区所有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环保验收,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村(社区)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 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城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监督和执法工作;协助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进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等工作。